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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资格证(职业资格证)

安全评价师

更新时间:2021年06月24日 阅读次数:1775

报考资格

国家出台的国家职业标准中申报条件如下:

三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

过渡期间按过渡实施方案执行。

(2)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安全工程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年以上;其他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

二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安全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以上,经二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一级安全评价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9年。

(2)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级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新职业试行期间: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10年以上,经一级安全评价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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