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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操作员】新标准已正式实施!

发布日期:2026-10-22 浏览量:

消防实施操作员

新标准正式实施

 

前言

      人社厅发〔2026〕23号新政正式施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联合印发新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标准》,自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旧版标准同步废止。这是近7年来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标准最大一次改版,涉及考试方向、技能等级、上岗要求、报考过渡期多项重大调整。

 

来源: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01

取消职业方向划分

 

      新旧政策相比有很大变化:最主要的是:不再分职业方向了。

      取消了2019版标准中“消防设施监控”、“消防设施检测维修保养”两个职业方向划分,整合相关职业功能,拓宽持证人员就业范围。补充消防设施日常巡检、数据测量、基础组件更换等高频作业场景的技能规范;进一步明确各等级技能的操作标准、流程要点,让技能指标更具象、更落地,确保技能要求与岗位实际需求高度契合。

 

 

 

 

02

优化调整各等级技能要求

 

      初级工技能“下沉扩容”,将原中级工消防联动控制器操作技能下调至初级,同步纳入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湿式和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巡检与操作内容。增加消防控制室值班应急程序相关技能要求,并作为关键技能考核内容。

      中级工技能升级,将原高级工中上述消防设施对应的“系统监控操作”技能下调至中级工,构建“基础操作+核心系统管控”的中级能力体系。

      同时,对于培训时长,也有要求:五级/初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四级/中级工不少于100标 准学时;三级/高级工不少于80标准学时;二级/技师不少于60标准学时;一级/高级技师不少于60标准学时。

 

 

 

 

03

新旧证书问题

 

    持旧版证书申报高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的,旧版证书均认可为新标准申报条件要求的相应等级证书。即2026年10月1日前,通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组织鉴定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等均沿用旧标准执行。2026年10月1日起报名的考生,按照新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技能要求和考核方式进行鉴定。

 

 

重点注意!!!

 

    旧证依旧有效,无需重考换证!

    2008版《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2019版《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法律效力、适用范围保持不变,可依据取得资格证书时所执行的职业标准要求持证上岗。

    补充:2026年4月1日起全国启用电子证照,新证同步发放纸质+电子证书;旧纸质证书继续有效,遗失损毁仅补发电子证照,不再补发纸质证书。

    10月1日前,通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的考生,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2019年版)》组织鉴定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等均沿用旧标准执行。2026年10月1日起报名的考生,按照新标准规定的申报条件、技能要求和考核方式进行鉴定。考生在报名时可关注标准变化,自主选择申报鉴定时间。

    已按照旧标准参加鉴定但单科成绩不合格、需参加补考的考生,在原成绩保留有效期内,按照旧标准要求实施补考。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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