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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案例警醒】资质齐全、人员持证、合规存储、规范售卖

发布日期:2026-10-10 浏览量:

近期,贵州省毕节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消息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辖区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

进行终审裁定

以非法经营罪

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

判处路某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

并分别加处罚金

 

    2023年9月20日,邓某、路某在纳雍县居仁街道一民房门口卸载烟花爆竹时,被纳雍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当场查获,缴获烟花爆竹共计1526件。纳雍县应急管理局将案件依法移交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

 

    经查,邓某2019年遂开始非法经营烟花爆竹,2023年2月,邓某邀约路某共同经营烟花爆竹生意,从湖南省、江西省等上游厂家购进烟花爆竹。为躲避相关部门的查处,邓某、路某便在纳雍县居仁街道王家村灯塔组租赁两间民房用于存放烟花爆竹,再转运至六盘水市等周边辖区批发销售。

 

    邓某、路某以牟利为目的,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采购和销售烟花爆竹,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2026年6月30日,纳雍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判处路某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被告人路某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提出上诉。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20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例新闻来源贵州省毕节市应急管理局)

 

 

    很多人误以为烟花爆竹售卖、倒卖只是普通违规行为,顶多罚款整改。但真实司法案例一再警示:烟花爆竹属于高危特许经营品类,无证私自采购、储存、销售、转运,均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直接触犯刑法,面临有期徒刑重罚。

 

 

 

    烟花爆竹不同于普通商品,具有易燃易爆、危险性极高的特殊属性,是国家严格管控的特许经营品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从事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储存、销售等经营活动,必须取得正规经营许可资质,从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凡是未办理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私自囤货、私下倒卖、流动摆摊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均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无论盈利金额多少、是否发生安全事故,只要构成非法经营事实,即可依法追责。

 

图片来源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合规经营,是唯一的生存底线。

    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从来不是一句口号,而是硬性法律规定、是行业生存根基。正规经营,必须做到资质齐全、人员持证、合规存储、规范售卖。

    为规范全省烟花爆竹行业经营秩序,杜绝无证上岗、违规经营乱象,湖北省思特职业培训学校将开设烟花爆竹专项安全培训班,面向全省未及时参训、证书到期需换证的从业人员,开展系统化安全培训与考核工作,由专业培训机构受托开展教学。

    培训聚焦法律法规、安全技术、风险 辨识、应急处置、案例警示等核心内容,帮助从业人员吃透合规标准、掌握实操技能、筑牢安全底线,持证合法上岗,合规安心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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