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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新版《特种作业目录》有哪些调整?

发布日期:2026-06-22 浏览量:

     近日,应急管理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矿山安监局联合印发新修订的《特种作业目录》,优化特种作业范围,加强安全管理,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同时,进一步推动证书互通互认、减少重复取证,强化便民利企。

 

      本次新版目录的落地,首要核心意义在于规范作业标准、严控安全风险。新版目录对全国特种作业类别、操作范围、岗位规范进行全面统一梳理,整合优化原有分散、交叉的作业项目,补齐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岗位监管短板,彻底解决了以往多部门管理标准不一、岗位界定模糊、监管存在漏洞的问题。通过细化特种作业岗位要求,明确高危作业持证上岗标准,全方位覆盖各类风险作业场景,从源头杜绝无证上岗、违规作业等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流程,筑牢企业安全生产坚实屏障。

 

关于通知

新修订出台的《特种作业目录》整体分为应急管理类、建筑施工类2个部分,共21个作业类别、81个操作项目。其中应急管理类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涉氨制冷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建材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有限空间安全作业11个作业类别以及细分的62个操作项目。建筑施工类包括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登高设备操作工(吊篮、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叉车、装载机)、建筑焊工、建筑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工、建筑桩机操作工10个作业类别以及细分的19个操作项目。

 

事项说明

关于电工作业的说明

 取得有效“高压电工作业”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低压电工作业

关于高处作业的说明 

      取得有效“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的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可以不再考取“高处作业”证书。

关于有关操作项目证书

互通互认的说明

(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要求,执行电工、焊工证书互通互认政策。

 

(二)取得有效“登高架设作业”证书的人员申领“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证书、取得有效“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书的人员申领“登高设备操作工(吊篮、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证书、取得有效“有限空间监护作业”证书的人员申领“建筑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工”证书,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时,可免予安全作业培训,直接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

 

(三)取得有效“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或“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证书的人员申领“登高架设作业”证书、取得有效“登高设备操作工(吊篮、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证书的人员申领“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证书、取得有效“建筑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工”证书的人员申领“有限空间监护作业”证书,且具备应急管理部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时,可免予安全技术培训,直接参加安全技术考试。

关于有关操作项目证书

调整及实施的说明

(一)本文件施行前已核发且有效的“防爆电气作业”证书换发为“低压电工作业”证书,“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证书换发为“涉氨制冷设备运行、维修操作作业”证书

“司钻作业”证书换发为“陆上石油钻井司钻作业”“陆上石油井下作业司钻作业”证书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证书换发为“建筑架子工(高处作业吊篮)”证书

“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证书换发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证书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证书换发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证书。以上换发的证书有效期不变。

 

(二)“煤矿防冲作业”、“煤矿无轨胶轮车操作作业”、“煤矿调度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无轨胶轮车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调度作业”“海洋石油司钻作业”“海洋石油电气作业”“海洋石油吊装作业”“海洋石油司索指挥作业”“新型煤化工工艺作业”“电石生产工艺作业”“偶氮化工艺作业”“有限空间监护作业”“建筑有限空间作业监护工”操作项目,自2028年6月1日起实施考核。

 

(三)“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桥式、门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履带式、轮胎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汽车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桥式、门式起重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履带式、轮胎起重机)”“登高设备操作工(吊篮、移动式升降工作平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司机(叉车、装载机)”“建筑焊工”“建筑桩机操作工”操作项目,自2027 年6月1日起实施考核。

      在严格安全管理的基础上,新版政策最大的亮点便是深化证书互通互认,切实为企业、为工友减负增效。以往特种作业证书品类繁杂、部门壁垒明显,跨行业、跨领域从业需要重复培训、重复考证,不仅耗费大量时间、金钱成本,也造成了行业资源浪费。新规实施后,全面打通各行业特种作业证书互通渠道,精简冗余考证项目,合并同类作业工种,明确高压电工可覆盖低压电工作业、电工焊工本职高空作业无需重复考取高处作业证等便民政策,彻底告别重复取证的行业乱象。

      同时,政策优化复审换证规则,将传统三年一复审调整为六年一换证,大幅减少培训、考试频次,极大降低了一线从业人员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和误工损耗。对于广大工友而言,新规真正实现了省钱、省时、省心,不用再为同类工种反复报名培训、缴费考证,有效减轻从业负担;对于企业而言,统一的作业标准和互通的证书体系,优化了人员用工配置,降低了企业安全培训和人力管理成本,大幅提升用工效率。

 

      在6月1日施行的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下,报考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时候,我们有什么要特别注意的点呢?首先,参训学员需提前按时录入考试系统,逾期不再补录新增学员,无法临时加报,为了避免影响上课时间,这点要特别注意。其次,参训人员,须提前完成100%线上视频学时,学时未达标无法录入系统参与培训,所以想要快速取证的学员们,要尽早报名先完成课时学习。

 

 

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更新

   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9号)有关要求,应急管理部对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进行了调整。新版证书式样自2026年6月1日起启用,《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19〕53号)规定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同时废止。已核发的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有效期届满且符合条件的,换发新版证书。

 

 

      此次新版《特种作业目录》的实施,是安全生产行业规范化、便民化升级的重要举措。既严守了安全生产底线,压实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又切实惠及广大一线从业者。未来,随着新规全面落地,将持续规范特种作业行业秩序,助力安全生产高质量发展,让每一位从业人员都能合规从业、安心就业,实现安全生产与惠民利民的双向共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