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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有了电工,焊工证后还要考高处作业证吗?

发布日期:2025-11-07 浏览量:

7月18日,应急管理部印发了低压电工、高压电工、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压力焊、

登高架设以及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

 

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明确,针对从业人员反映部分工种存在一岗需取多证等问题,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培训考核内容中,已包括高处作业相关内容。

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从业人员在从事本职工作时,

不用重复考取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进一步减轻从业人员负担。

 

 

      如果你的作业符合 “本职工作 + 登高相关” 的条件,且已持有有效的电工证(高压 / 低压)或焊工证(焊接与热切割),则无需单独考高处作业证:

  1. 作业场景要求
    :在 2 米及以上高处,从事的是电工或焊工的本职工作(如电工的架空线路安装、登杆作业,焊工的高空焊接 / 切割作业等);
  2. 核心依据
    :修订后的《高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以及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的培训考核内容中,已明确包含 “登高安全用具使用、登杆基本技能、高空作业安全规范” 等相关内容,相当于本职证件已覆盖了必要的高处作业安全能力要求
     
          简单说:只要是 “电工在高空做电工活”“焊工在高空做焊接活”,且持有对应的电工 / 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就不用再单独办高处作业证。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低压电工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

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的通知

应急〔2025〕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等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1〕112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特种作业(电工)整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人事〔2018〕18号)中对应的6个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