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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生产】违规动用危险化学品,后果你难以想象!

发布日期:2025-11-28 浏览量:

据媒体报道

一男子因在民房内制作氢气

用于充装氢气球售卖牟利

近日被北京朝阳法院

以危险作业罪

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男子在民房内私自制作氢气球。

 

案情回顾

 

2024年末,王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缺乏相应安全措施的情况下,在不具备危险化学品使用、存储、生产条件的民房,购买并储存危险化学品氢氧化钠,以高温化学反应的方式在室内制作危险化学品氢气(中间产物铝铁熔剂亦属于危险化学品)用于充装氢气球售卖牟利,非法获利4000元。

 

经安全评估认定,王某进行危险化学品使用、生产和储存的行为属于高度危险的作业活动。

 

没有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就擅自使用危险化学品,会带来严重的安全危害,还会让企业面临严厉法律制裁,同时破坏市场与行业秩序,对企业自身发展也会造成毁灭性打击。

 

法官讲解

 

法官丁旭介绍,氢气燃点仅为574℃,低于家用天然气的650℃,与空气混合后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且氢气密度小于空气,在室内生产、储存时,泄漏的氢气会上升滞留屋顶难以排出,一旦遭遇静电或明火,极易引发爆炸事故。

 

法官:

“王某在居民区从事氢气生产,环境中的插线板、抽油烟机、洗衣机等均可能产生用电明火,一旦发生氢气泄漏,将直接威胁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现实危险,其行为已构成危险作业罪,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王某如实供述主要罪行,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同时责令该男子配合公诉机关对涉案氢氧化钠等物品做无害化处置,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其承担。

 

氢气属于易燃易爆气体

遇到明火、静电、暴晒或压力过高时

极易发生爆炸

    • 人员生命受严重威胁
      :无证企业往往没通过正规安全审批,普遍缺乏符合标准的防护设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等。员工也大多未接受专业安全培训,操作不规范,极易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爆炸、火灾等事故。而危险化学品多具有毒性、腐蚀性,事故发生时会快速造成人员中毒、灼伤甚至死亡。比如某省无证企业曾发生氯气泄漏事故,造成 3 人死亡、20 余人中毒。
    • 生态环境遭长期破坏
      :此类企业通常没有合规的废弃物处理系统和泄漏应急处置设施。一旦危化品泄漏,会污染土壤、水源和空气。像部分有机溶剂泄漏后会渗入地下,破坏地下水水质,且治理周期长达数年甚至数十年;挥发性有毒气体还会扩散到周边区域,影响动植物生存,对生态系统造成难以逆转的损害。
    • 周边公共安全受波及
      :无证企业的危化品储存常不合规,可能在普通仓库超量、超品种堆放,甚至私搭仓库隐蔽存放。这些危化品在高温、碰撞等情况下易发生自反应或爆炸,不仅会摧毁企业自身厂房,还会波及周边商铺、居民区、学校等场所,引发连锁事故,威胁公共安全。
        此外,还有针对一线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类)》,虽不属于企业层面的 “危化品证”,但也是危化品作业领域的关键凭证。该证按氯化工艺、硝化工艺等不同作业类型分岗发证,从业人员需年满 18 周岁且不超过 60 周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领证,无证上岗的企业和个人都将面临罚款,发生事故还需承担刑事责任。